购买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于风险发生后可以按照保险合同获得赔偿。在处理保险事故过程中,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下面的一些问题。
报案时需注意
1.报案要及时
目前,各保险公司车险条款均有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证明要提供齐全
报案时应与保险公司确认并记好索赔应当提供的证明或单据。一般常见事故类型需要的单证如下:
在事故适用快速处理办法的情况下,索赔时应提供:事故双方当事人驾驶证及有效身份证、事故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事故车辆保单及车辆损失的证明文件。
在事故不适用快速处理办法的情况下,索赔时应提供:《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及各种损失的证明文件。
修理时要谨慎
1.定损后再修车
在保险公司确认车辆损失之前,不要不知会保险公司自行进行修复。保险合同一般约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2.慎重选择修理厂
目前汽车修理企业众多,良莠不齐。建议消费者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修理厂进行修理,确保配件及修理质量。
理赔时应了解
1.发动机涉水行驶损坏如何赔偿
2020年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后,原作为附加险的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并入车损险中。但在此之前签订的商业险合同按照原商业险条款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执行。
2.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可能保额不足
随着车辆维修成本和人员伤残赔偿标准的不断提高,低保额已经不能满足赔偿需求。建议消费者购买保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这样在发生意外时才能够获得较充分的保障。